2021年1月1日亳州市(三险一区)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
2021年1月1日亳州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
谯城区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:
一、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
二、区域:城市规划区218平方公里范围内(谯城区行政区域)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及下列地点:
1.国家机关;
2.文物保护单位;
3.车站、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
4.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;
5.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
6.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、教育机构;
7.图书馆、档案馆、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;
8.宗教祭祀、殡仪馆、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;
9.旅游景区、林场、公园、绿地、苗圃等重点防火区;
10.商场、集贸市场、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;
11.区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。
涡阳县 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:
一、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
二、区域:城市规划区范围内【沿真源大道向西至星园大道,沿星园大道向北至涡河,沿涡河向东至二桥,由二桥沿 S238(原 S202)线向北(天静宫路)再向东(太清路)至集贤路,沿集贤路向南至三桥,由三桥沿涡河向东至铁路桥,沿铁路线向南至真源大道立交桥,形成合围区域】和各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及下列地点:
1.国家机关;
2.文物保护单位;
3.车站、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
4.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;
5.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
6.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、教育机构;
7.图书馆、档案馆、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;
8.宗教祭祀、殡仪馆、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;
9.旅游景区、林场、公园、绿地、苗圃等重点防火区;
10.商场、集贸市场、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;
11.县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。
蒙城县 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:
一、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
二、区域:蒙城县城市主城区范围内(山桑路以南、西外环以东、高速公路以北、规划的东外环以西)和各乡镇(街道)所在地的下列地点:
(一)国家机关;
(二)文物保护单位;
(三)车站、码头等交通枢纽;
(四)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;
(五)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
(六)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、教育机构;
(七)殡仪馆、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;
(八)旅游景区、林场、公园、绿地、苗圃等重点防火区;
(九)商场、集贸市场、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。
利辛县 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:
一、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
二、区域:城关镇辖区、经开区辖区、中疃镇辖区、程家集镇辖区、马店孜镇辖区、西潘楼镇辖区、城北镇辖区、王市镇辖区及其他乡镇辖区内的下列地点:
(一)国家机关;
(二)文物保护单位;
(三)车站、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
(四)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;
(五)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
(六)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、教育机构;
(七)图书馆、档案馆、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;
(八)宗教祭祀、殡仪馆、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;
(九)旅游景区、林场、公园、绿地、苗圃等重点防火区;
(十)商场、集贸市场、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。
“双节”期间,亳州高新区、亳芜产业园将采取加大宣传、督查巡查、网格化包保等方式,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、禁售禁购工作,努力为群众创造“清爽”的生活环境。
如果您发现有
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烟花爆竹的
可以拨打110举报
文明、平安、祥和的美丽亳州
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
让我们一起自觉做到
不燃放烟花爆竹!